日前,山东省工商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民工劳动争议速裁机制提升工程的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民工劳动争议速裁机制提升工程,强化优化速裁程序,增加适用案件类型,总结提升全省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机制建设成果,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扩大速裁范围,山东省农民工劳动争议速裁机制使用范围从原来农民工工资争议“单速裁”扩大适用至农民工工资争议、工伤保险待遇争议“双速裁”,实现全省范围内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两类争议案件速裁处理两个“全覆盖”。
强化优先调解,采取建议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调动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参与案件调解。全面适用要素式办案,审理前根据农民工所在行业和具体案件特点,指导农民工填写个案要素表,庭审时对有争议的要素重点调查,庭后依法及时出具要素式仲裁文书。
多方协调化解,对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可邀请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的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法律援助护航,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免于核查经济困难情况,原则上做到应援尽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