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天津市工商联召开所属商会信用评价工作会议,并对评价结果为AA及以上等级的商会进行发布。这是《天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印发以来,首次评价所属商会的信用等级。
“商会组织作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在党的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组织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天津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党组成员于为忠介绍,“市工商联在所属商会中创新开展‘津城信商’信用评价工作,正是推动商协会组织信用建设、提升民用经济领域信用建设水平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
强化顶层设计
高起点推动所属商会信用建设
2023年年初,天津市工商联认主动联系市发展改革委,就新形势下如何切实加强民营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行深入交流,商定共同探索制定在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中开展信用评价规范性文件。
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天津市工商联与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公共信用中心、市信用协会组成了所属商会信用评价指引规范文件编制起草工作组,于2023年3月28日印发《天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津联通〔2023〕5号)。
该评价指引由五个部分共十三条组成,包括商会信用评价的内涵、对象与适用范围、信用信息基础数据、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信用评价组织实施等内容。
评价指引印发后,天津市工商联多次组织所属商会、各区工商联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对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解读,帮助所属商会学习掌握信用管理知识和信用评价要求,提升商会信用建设能力,引导所属商会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工作。
突出评价导向
高水平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为保证信用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性,我们还依据评价指引编制了《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特殊等级调整规则》。”于为忠介绍。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基础分为100分,涉及诚信意识、诚信建设、诚信自律等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并另设附加项,涉及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
天津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成立了所属商会信用评价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确定评价等次,委员会成员由信用建设领域专家、高校信用专业院系教授和法律、新闻媒体界代表组成。同时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由委员会委托市信用协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并成立信用评价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制定了信息归集、数据整理、初步评定、复核确认的信用评价工作流程,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所属商会信用建设实际情况。
2023年,天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和团体会员共有58家提交了参评申请,最终确定了2023年所属商会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6家,AA级13家,A级12家,B级5家,C级6家。
拓展评价应用
高质量打造“津城信商”品牌
信用评价是从第三方的角度对商会信用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有助于商会在健全商会组织架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调解委员会等方面发现自身问题。
在于为忠看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做好信用评价指引的宣传解读以及评价结果和商会信用建设经验做法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是引导商会和民营企业不断增强诚信守法意识的有效手段之一。
深化信用融资服务,推荐信用良好的商会及其会员企业进入融资信用服务主题数据库,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良好的商会合作,对商会会员企业在信贷额度、利率定价及担保方式上给予优惠政策,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以及依法优先推荐信用良好的商会参评各级各类表彰和奖励,也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对于对因产生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受到失信惩戒的企业,“应积极主动提醒会员企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认真履行修复程序,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切实消除不良影响。”于为忠称。
